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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“心即理,致良知,知行合一”和《王阳明四句教》的的理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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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对“心即理,致良知,知行合一”和《王阳明四句教》的的理解。
无善无恶心之体,即是说我们原本对某一物或人本来是没有意识和感觉的。当我们对物或人有了意识和感觉,其实就是我们的对人或物有了善恶之感,这即是我们心对人或物的赋予,而我们不可能不对人或物赋予意识和感觉。
借用王阳明的话说"你未看此花时,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。你来看此花时,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。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。” 就是“当你看到或听到花的时候,你的心就明白起来,就是你对花的颜色明白了,你对花的喜欢或厌恶,明白了。不管是什么感觉,它都在你的心中了。”而你没对产生感觉意识的时候是因为你连花的存在都不知道。“心即理”
就好像我没对你说我有个哥的时候,你和我哥就是“同寂”。而你看到这话后我哥就在你的心中了,因为你对他产生了意识,这时意识未动。所以你对他没有任何的情感,这就是无善无恶,人心最初始的状态。如果我再说他很喜欢帮助别人,你就会说这是个善人。或者我说他喜欢打人,你就会说他是个恶人。而你产生这两个念头的就是意识在动。那你怎么知道他是善还是恶?因为你知道帮助就是善,欺负就是恶,这就是你的良知。
而这时你要做的就是劝我哥不要打人,应该多帮助别人。这就是格物。因为你知道了他行为的善和恶。在心的驱动下你就会劝我哥。这就是知行合一。
就好像你看到了某某高官被灭全家,对高官有反面情绪的人就会觉得死得好,这是因为你被私欲蒙蔽。如果你对高官没什么感觉就会觉得,死得真可怜,这是因为你没有被私欲蒙蔽。而这时如果你发现凶手,而凶手没有赏金,你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或凶手给了你钱,你没有举报他。这时你还是被你的私欲蒙蔽。这种时候就应该“为善去恶”去掉自己的私欲,即去恶。而举报凶手就可为民除害,这就是“知善”。抱着此心你就会“知行合一”。你知道了没有赏金,而没有举报,是行。你知道了凶杀贿赂你,而没有举报,这也是行。你看到了凶手举报了,所以举报了,还是行。这里说的就是知行合一。而你为善去恶的过程就是格物。
如果你看到凶手而不知道他是凶手,行同路人,无善无恶,没有举报。这是因未知,所以未行。
所以知行合一的前提是致良知,而良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产生的,而要格物就要了解心之体和知善恶。

转自: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11166235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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